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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 御东方园10幢弃购房源递补选房公告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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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东方园项目10幢商品房已于2019年12月23日结束选房活动,共邀请入围家庭664户家庭参与开盘日依次选房,当天叫号至选房编号349号全部房源认购完毕。现因有一户购房家庭退房,具体房源为10幢1602室,现告知当次选房编号350号至664号家庭进行递补选房。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从2021年12月23日下午15:05正式开始。

选房签到时间从当日14:30-15:00,选房家庭为上述签到时间段内登记的家庭方可选房;未按时签到的家庭不再参与递补选房。


二、选房对象

御东方园2019年12月22日公证摇号选房排序为350号至664号的家庭。

三、选房地点

杭州市延安路499号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二楼八号办证室。


四、注意事项

1、选房当天,客户须带齐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购房人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离婚相关证件原件、征信查询报告(按揭客户、180天内)、住房情况查询记录(30天内)、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个人纳税(外地)等。其中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四县市(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及国土资源局盖章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30天内拉取的证明有效。客户须在当日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10万元整并于当日下午5:00前至御东方园售楼处签署相关认购材料,同时通过转账方式补齐相应首付款。客户未按时签订/支付《商品房认购协议》、相关认购材料、定金及首付款的,视为放弃选房,我司有权另行处理该房源且不视为违约,定金不予退还,首付款无息退还。

若购房者当日携带证件不齐全或者资金不足,则视为放弃选房。为保障现场秩序,每户仅限2人参与选房,(需包含全部购房人),每个购房家庭仅限选购1套住宅房源。


2、本次10幢递补选房顺序号的有关事项:御东方园2019年12月22日公证摇号选房顺序号为350号(含)及以后号次有购房意向并有购房资格的购房家庭。


3、选房客户代表应根据自身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每个顺序号限定1分钟之内选定购买房源,超时未选定房源,视为放弃选房。选房确定后,不得进行变更。


4、客户成功选购房源后,10分钟内未按约定支付购房定金(100000元)的,视为弃选;定金支付方式为现场转账,不支持代支付、信用卡及信用贷等支付手段。


5、本次选房客户应在通知的时间内,2021年12月23日下午15点00分之前完成签到,并携带相关购房材料及购房款准时至杭州市延安路499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二楼八号办证室进行选房。报喊选房客户代表选房序号,报喊3遍未达到选房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


6、若因购房、贷款政策调整或非开发商原因,导致选房客户不具备购房资格、贷款资格或无法变更成一次性付款的,均视为购房客户无条件放弃选定房源。我司有权另行处理该房源且不视为违约,定金不予退还。购房客户应积极配合我司办理房源释放等相关手续。


7、替补人选必须要符合新政中符合购房条件的,如果替补人选在当时报名时符合条件而现在根据新政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不能参加替补选房。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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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辰祥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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